救災資源對應之適用災害情境分類表

一、救災資源項目之分類

救災資源,分為:救災人員、救濟物資、救災車船、特殊救災設備、一般重機械。 其定義及次分類說明如下。

1.救災人員:指消防、警察、海巡、醫療、義消、義警、民防、搜救犬。

2.救災物資:指飲用水、緊急糧食、睡袋、帳篷、臨時廁所、遺體處理設備、沙包、大型太空包等。

3.救災車船:消防車、救護車、通訊平台車、救災後勤車輛、一般警車、鎮暴車、水電油通訊及軌道工程車輛、水源供應車、電源供應車、燃料油槽車、行動通訊車、環保車輛、特種裝備車輛、救生艇、氣墊船、水上摩托車、一般船艇等。

4.特殊救災設備:指須經過特殊採購管道始能取得之救災裝備,如生命探測儀、核生化除污處理裝備、防爆器材、偵測設備、特殊切割與破壞裝備等。

5.一般重機械:指一般市面可採購之大型裝備,如發電機、移動式抽水機、道路工程機具、大型探照燈具、大型起重吊車等。(不含個人攜帶型、單價低之裝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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