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緣起
水資源彌足珍貴,雖然臺灣降雨量比其他國家還多,但因地勢關係水資源往往留不住,使得國人每年平均分配的水量很少。為保護我們的水園環境,依據自來水法第11條規定劃設「水質水量保護區」,禁止或限制危害水資源的相關行為。統計全國以劃設公告107處保護區,涵蓋18個縣市137個鄉鎮區公所,總面積為9,165.83平方公里,約占臺灣面積四分之一。
保護區的劃設可保護水資源,但實際上也限制區域內居民的生活方式,水利署為尋求兼顧水源保育與區內居民生計的雙贏措施,自民國100年起於水質水量保護區辦理水源保育社區相關計畫,以「在地行動,守護水源」為目標,藉由走入社區、培力社區、居民參與、深化保育觀念、鼓勵環境友善農業等,從在地需求,推動適域性的保育措施,由在地民眾共同參與保育行動。